血与骨在线观看高清完整版

献血蚊子/著

2016-01-13

书籍简介

如果人生是一出戏,青春无疑是这部戏中最为慌乱和迷茫的阶段。文中主人公从初期的迷茫,用热血和拳头来捍卫自尊,中间通过军校团队和服从的淬火,渐渐长大成熟。最终理解男人这个词的神圣意义!就算只是唐吉可德一样可笑的挑战风车,但是毕竟我们勇敢过、尝试过,人生快哉,足矣!这是一部关于一个70后成长的冷僻小说,一部男人的小说,没有YY、没有架空穿越、没有天赋异能、没有富可敌国,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会理解。我们压抑、苦恼、困惑,但是我们毕竟一点点的长大了!反思过去,才发现我们活得虽艰辛,但愉快!虽清贫、但满足!向我们逝去的青春致敬,向逝去的年代致敬,向部队致敬!!每周至少更新5次,每次至少3000字,绝不挖坑!

首章试读

时间会改变很多,包括自己!一直想用文字以第三人称来记录自我点滴,但身陷事务性工作,渐渐忘记了本来应该铭记的东西,直到今天我听到一个孩子说,钻石很贵的!当一个孩子知道钻石比漂亮的玻璃球更珍贵时,这个孩子就悲哀的长大了。今天我终于怀着对过去的敬畏之心,安静的记录一个人的心路历程。 下面要讲的是一个故事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名称都是虚拟。但故事是真实的,前提是如果你相信的话!时间暂时定格在九十年代初的某天下午四点吧,地点是东北某小城,一个没几个商贩营业的农贸市场门口,冬天、有风,很冷。 “亮子,就是他!到底整不整?”二狗把军用棉帽紧了紧,瓮声瓮气的问我,二狗那年15岁,可能是看了太多的黄色书刊的缘故,发育的比较快,至少目视喉结已经很突出了,嘴唇边稀稀拉拉的绒毛骄傲的证明主人应该是个男人了。我叫小亮,和二狗同年,又都住在小城北郊,从小就在一起厮混,和亲兄弟基本上一样了。今天我们两个在农贸市场的大门口已经蹲了快两个小时了,就为了等一个人,准确的说应该是堵一个人。一个骑车顺手抢了我军帽的人,叫谢德,我们北郊的一个20多岁的小流氓。 那年代军用品很时髦,尤其是部队冬天的棉帽。我把父亲从部队探亲送给我的军帽珍藏了很久,每天整理的有棱有角,还特意在棉帽檐里放上白色的手绢,从外表看显得很利索、很精干。我平时都舍不得带出去,终于鼓足勇气带出去准备向二狗炫耀一下,在路上就被谢德给抢了。我和二狗说了这事,二狗挠头想了一下,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——整他! 我们怕谢德认出我们两个,还特意穿上了军大衣,带了口罩,绿色的军挎里放上了板砖儿,二狗还带了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蒙古刀,他说基本不会用,只是吓唬一下谢德。一切准备好了之后,就在谢德每天必经的农贸市场等着他。东北的冬天是很冷的,尤其是起风的时候,我们两个不停得跺脚取暖,口罩上都是哈气凝结的白霜,就在我们冻得快扛不住的时候,谢德远远的骑车慢慢晃了过来。头上的棉帽正是我的,歪歪的戴在他头上。二狗眼睛比较尖,一下看见了,马上碰了我一下,问我“亮子,就是他!到底整不整”?我眼睛里都是我的帽子,总感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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