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不喜欢看家庭琐事的直接跳到第五十章。) 大晟朝,清水村。 夕阳下麦浪滚滚,田间地头一片火热的繁忙景象,镰刀划过,金黄的麦穗齐声倒下。 六岁的沈知砚手持镰刀,有一下没一下地割着,神色恹恹。 这麦穗扎得他浑身红斑,好痒! 老黄氏扭头见到二孙子沈知砚的惫懒模样,当即呵斥。 “二狗,又偷懒!再快些,日头不等人!” 听到老黄氏的话,沈知砚不仅没有加快速度,反而把镰刀一扔,大喊:“阿奶,我不想种地,我要念书!” 老黄氏没有理会他的话,赶紧弯下身去割麦。 抬头看着还没有割完的十亩地,沈知砚身上肌肉阵阵发酸,要是有收割机就好了,哎…… 没错,沈知砚是个穿越者。 上辈子,沈知砚是个孤儿,拼命努力勤工俭学,终于考上了工科博士,只可惜还没被光明的前途照耀到就猝死了。 再睁眼,竟穿越到清水村沈家一个六岁的农家稚童身上,还被赐了小名“二狗”。 好在家里有读书人,给他取了个文雅的大名——沈知砚。 跟上辈子的名字一样。 大晟朝,一个不曾出现在史书上的朝代。 田间地头已能见到曲辕犁和筒车等工具,但也仅此而已。 刚穿越过来的沈知砚特别兴奋,觉得他身为工科在读博士,可以给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大晟朝来个降维打击! 不过两天后他就彻底老实了。 当时他告诉沈家人用草木灰和动物脂肪可以做肥皂,清洗衣服的效果比皂荚好得多。 他爹沈有粮一听他要糟蹋猪油,二话不说脱下草鞋把他屁股都抽黑了! 一向疼爱原主的母亲张氏哭哭啼啼,不停念叨他被鬼上身了,拉着他去十里外的青木观灌了一大碗符水…… 原本沈知砚还想帮张氏改良那台手摇纺车,但是一想到符水的味道只好止住念头,不敢再OOC。 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,做出超出这个时代的生产工具,一般下场只有两个:要么被村里人当妖童一把火烧死,要么成果被人剽窃,惹来祸事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