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几日遇所见之人物,有所论矣。
盖人与人之所交者,能有三分真,便可称论友也。
有一差我二岁者,乃今之大专所毕业,其说应专升本,以图後事。
及与深,知是江渝丰都人,家尚可,有父母一兄一嫂一女友。
其女友学行政,受内推故职社区之工作,月三千有余,有五险及之一金。
由问:“可有成婚之计?”
对曰:“俟两年後或可。”
又与说,“以前我为之愁,但今我之所宽矣。
家嫂已然有孕,而父母所逼婚尚不急也。”
余闻惟祗以笑而对。
此人昨日下班後,今日已去。
又有一人,姓段氏,名不能详也。
有一女,以婚离,父母以抚育之,而段君自为漂泊江湖,以谋事也。
余向来不甚关注他人之私事,祗与说,“今天下之成婚和离实正常至极。
君何复所伤也。”
段君之复问我,余有心相隐,祗得言:“其无用,乃至与此也。”
段君由是不得满意,且曰:“吾乃一小学毕业,尚不以此,君以此黯心,非志向宽大之心貌也。
况今钱利之难谋,而若人丧其志,安能事乎?吾计学艺,以自食之,而君何如?”
余闻声所不敢对,故别寻他题以缓言耳!
此二人皆乃与我所同心者,而不能与我而同心者,其小管理者也。
盖人之所能交之者,其必同阶层之人也。
因人皆有私,而能私交者,大多为能贴合我者。
是故人情之所交往,上下之不能与,而同者可与之也。
而观此企业之管理者,实印证此说也。
因需求有人,而又贱之於人,其之所病者,焉何?未能视他者之为我也。
我者,自是其高人之一等矣。
是夫社会之犹如此,而人人各自分丛,盖古今之未能所变也。
余常以自知耻矣。
何则在家一二年间专思其对策也。
奈何无得,故又陷此般之境,此非我之所愿哉!
亦非我之所能也。
我若有钱有才,何须出外以自耻而受辱矣。
时生於世,人累心乏,其慾熄绝而终不顾,天之所将而视民,而圣人之视如芥草矣。
呜呼!
人莫与世,世由欺人,与尔君子,斯人耻焉!
既云有我,莫复所伤,与尔耻辱,斯世耻焉!
再言是我,父母难顾,世不相理,斯道没焉!
再见是我,忧伤悲时,与世悲乎!
人道非矣。
天地之为我一过客,而不知我实悲也。
呜呼!
呜呼!
!
余伤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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